鄂武警职院教〔2022〕30号
关于印发《武汉警官职业学院教学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系部、处室,教导支队:
现将《武汉警官职业学院教学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过程中若有任何问题和意见,请及时向教务处反馈。
武汉警官职业学院
2022年9月9日
武汉警官职业学院教学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置教学突发事件,确保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维护学校稳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把保障师生合法权益及身心健康作为首要任务,及时采取措施,最大限度地避免教学突发事件影响正常教学、伤害师生身心健康。
(二)预防为主。坚持关口前移、抓早抓小,认真开展隐患排查和问题预判,对矛盾问题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管控教学突发事件风险,化解风险于萌芽状态。
(三)快速反应。教学突发事件发生时,相关教学单位和职能部门要按职责分工快速反应,果断处置,防止事态升级和蔓延扩大,把事件控制在校园内。
(四)分级负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和“条块结合”的原则,建立教学突发事件处置联动工作机制。教学单位和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加强协调配合,共同履行应急处置工作的管理职责。
二、组织体系
学校成立教学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校长任组长,其他党委成员任副组长,教务处、学生工作处、政治部、办公室、各系部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负责统一决策、组织和指挥教学突发事件的响应行动;研究确定事件性质、类型和级别,下达应急处置任务;决定重大问题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请示报告;决定对外公布、公开的口径及发布时间、方式;督察事件所涉部门、单位的应急处置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务处,办公室主任由教务处负责人兼任。
办公室的主要职责:负责及时收集相关数据、分析事发原因,提出处理突发事件的意见;督导、检查相关部门落实教学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情况;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适用范围
(一)因恶劣天气、交通事故、班车遭遇严重拥堵、教师突发疾病或突遇家庭变故等特殊原因导致的教师无法准时到校上课,以及教师因身体原因导致的授课中断。
(二)教学过程中因师生之间、学生之间强烈冲突导致的教学秩序严重混乱或教学活动停止。
(三)教学过程中师生突发疾病或意外受伤。
(四)教学过程中因教师不当言论或师生其他行为引发的网络舆情。
(五)各类考试安全突发事件,包括试题泄密、试题错漏、试卷大范围缺页、评卷违规等影响考试正常举行和考试公正的事件。
(六)其他教学突发事件。
四、应急处置
(一)因特殊原因导致的教师无法准时到校上课,以及教师因身体原因导致的授课中断,应由授课教师或学习委员第一时间报所属系教务办,由系教务办协调安排学生自习或调课,事后向系领导报告。
(二)教学过程中因师生之间、学生之间强烈冲突导致的教学秩序严重混乱或教学活动停止,应由授课教师或学习委员第一时间报所属系教务办,由系教务办速报系领导并通知相关区队辅导员到达教学现场,及时控制混乱场面,防止事态扩大,迅速开展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做好思想工作,妥善化解矛盾。
(三)教学过程中师生突发身心疾病或意外受伤,应由授课教师或学习委员第一时间报所属系部,由系部迅速联系校医务室、办公室进行应急处置,及时送医院治疗;病情紧急时,应在第一时间拨打120。
(四)教学过程中引发网络舆情,应由授课教师第一时间报政治部和网络信息化办公室,共同排查舆情源头,采取相应措施及时处置舆情,迅速开展相关人员思想教育和正面宣传。
(五)各类考试安全突发事件,应由考务人员第一时间报所属系或教务处,由其研判并作出停考、重考、启用备用试卷、试卷重评等处置意见。
(六)各教学单位能力、职责范围内可处置的教学突发事故,在处置后应将事故情况、处置过程与结果报教务处。
五、其他
(一)学校实验实训室应急预案另行制订。
(二)本预案由教务处制定并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