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警官职业学院
2023年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等要求,结合学校2022-2023学年信息公开工作实际情况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因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情况,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经验、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6个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本报告通过武汉警官职业学院网站对社会发布。
一、概述
2022-2023学年,学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职业教育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严格执行落实《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把深化信息公开作为推进依法治校、促进作风转变、提高管理服务效能、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积极推进信息健全机制、创新载体、聚焦关键领域等工作,把公开理念有机融入各项工作中,规范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提高工作透明度,最大限度保障师生员工及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总体情况
2022—2023学年,学校严格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要求,逐项对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目录,明确公开范围,并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进一步延伸、扩展了主动公开事项,重点加强了对招生、财务、人事、教学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同时注重对信息公开情况及时汇总和动态更新,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截至2023年8月31日,学校主动公开信息4500余条,其中,通过学校OA办公自动化平台发布信息2300余条,通过学校官方网站发布信息540余条,通过学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400余条,通过抖音、视频号、微博等发布信息120余条,通过文件公开信息130余条。
(二)主动公开信息内容
1.基本信息方面。通过学校官方网站公布了学校基本情况信息,包括学校名称、办学地点、办学性质、办学宗旨、办学层次、办学规模、发展规划、内部管理体制、机构设置、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等基本信息。同时,通过微信公众号、教职工大会和文件印发等形式,及时公布了学校年度工作总结、年度工作亮点、年度工作计划及重点工作安排等。
2.招生信息公开方面。学校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小程序、招生就业平台、湖北教育信息网、教育部“24365”智慧就业平台等对招生简章、招生章程、招生计划、拟录取名单、体测面试公告、单招大纲及样题等信息进行公布。并在招生全过程中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坚定不移地遵照阳光招生准则,确保维护了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招录工作公平、公正、公开,无弊案,无事故。
3.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公开方面。财务信息公开方面,学校按照国家《预算法》要求,在市政府指定信息公开网站、省财政网站和省监狱局门户网站公开学校预、决算信息。包括:收支总表、收入总表、支出总表、财政拨款收支总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表和项目支出表等信息;招投标信息公开方面,
学校依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制度规定,及时将资格预审公告、单一来源采购公示、进口论证公示、政府采购意向公开、招标(采购)公告、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更正/终止公告、政府采购合同公告等采购项目信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学校门户网站进行公告。
4.人事师资信息公开方面。学校通过官方网站、人才招聘网站等发布《武汉警官职业学院2022年度人事代理制(编外)教师及管理人员拟录用人选公示》《武汉警官职业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及管理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通过印发文件等形式公开内设机构调整、中层干部人事任免、教职工岗位调整、培训方案等信息,及时公开了2021年度职级晋升人员考察预告,2021年初、中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申报人员评审结果、2022年度优秀教师、优秀辅导员、优秀教育工作者的名单、政治轮训等培训方案信息,充分保障了工作的透明度和信息的畅通性。同时,积极拓宽信息公开发布渠道,充分发挥信息公开凝心聚力、增值赋能作用,不断增强师生员工、社会各界对学校政工工作的认同感。
5.教学质量信息公开方面。通过全国职业院校专业设置与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发布了学校专业设置、当年新增专业、停招专业名单情况,通过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平台发布了学校教育质量年度报告,通过学校官方网站学历教育平台发布,公布了全校开设课程总门数、实践教学学分占总学分比例、选修课学分占总学分比例,通过学校官方网站就业信息平台、教育部“24365”智慧就业平台对毕业生就业政策措施、毕业生的规模、结构、就业率、就业流向、就业质量年度报告等信息进行公开。
6.学生管理服务信息公开方面。学校通过省级学生资助官网、学校官方网站、学校公文印发、校内AIC办公平台以及校内发放学生手册等形式,发布《武汉警官职业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武汉警官职业学院学生行政奖励与处分办法(试行)》《武汉警官职业学院学生申诉处理办法(试行)》《武汉警官职业学院2023年学生手册》等,对学生利益、重点关注事项进行公布,确保了师生的知情权。
7.学风建设情况。本年度开展学术审议和审定2次、学术评定1次。召开教学指导委员会5次,开展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举办专题讲座、学术交流43场。
8.其他。学校已按照上级有关要求,通过党内通报、会议传达等形式向校内公开巡视反馈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本年度除了按规定主动公开的信息之外,未收到社会公众和师生员工要求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学校信息的申请。本年度学校也未对信息公开收费。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针对干部任免、职称评审、重要工程招标等教职工关心的工作,学校严格执行信息公开程序,及时通过学校官方网站、情况通报会等形式发布相关信息,让广大教职员工了解有关政策和工作进展。针对人员招聘、招生等社会公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学校及时通过学校官方网站、校内办公平台和微信公众号等进行信息公开和互动沟通,并接受社会评估和监督。总体上,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表示满意,评议良好。
五、因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
本年度学校未因信息公开受到举报或受到行政诉讼。
六、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经验、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主要经验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构建学校信息公开工作体系。学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充分发挥主体责任,统一组织和协调全校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推进信息公开工作有效开展。有纪检监察室牵头的监督检查办公室,通过各部门定期互相抽查,师生网页巡检等方式,及时查摆问题,听取意见建议,多措并举强化信息公开工作督查机制。学校形成了由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办公室牵头协调、各部门各负其责、广大师生积极参与的信息公开工作格局。
二是坚持探索创新,打造信息公开全媒体宣传平台。学校充分发挥学校官网、微信公众号在信息公开中的重要平台作用,同时联动校内外各级各类媒体平台及时发布学校重要信息,打造了公开渠道更加丰富、公开速度更为及时、信息受众更为广泛的全媒体宣传平台。
三是突出靶向发力,全面提升信息公开服务精准度。学校聚焦主责主业,着力推动招生就业、财务招标、人事师资、学生管理等社会公众关注高的重点热点领域信息公开,注重把握时间节点,不断细化公开内容,做到信息公开的全面、及时、准确,提高了信息公开工作的时效性,保障公众知情权、监督权。
四是聚焦凝聚共识,构筑学校高质量发展强大合力。学校以信息公开工作为契机,用心用情及时回应公众关切并正确引导舆情,较好地发挥了其传递信息、交流经验、凝聚人心、鼓舞士气的积极作用,为学校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的舆论支持和精神动力。
(二)存在问题
2022—2023学年,在学校党委的高度重视下,学校在深化信息公开方面取得了新进展,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平台进一步优化,信息公开方式进一步丰富,信息服务互动功能进一步彰显,学校形成了较为成熟的信息公开的工作架构与运转模式。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信息公开制度有待进一步修订完善;少部分群众关切信息的发布存在滞后现象;信息公开的监督考核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等。
(三)改进措施
学校将继续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工作原则,不断提高职业教育透明度,重点从以下方面有针对性地深化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进一步强化思想意识。把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学校依法治校工作重要内容,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工作宣传力度,推动校内规范性文件管理信息化和公开化,充分发挥信息服务作用,加大主动公开力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二是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健全信息公开发布审查制度,明确审查责任,确保信息公开合法安全。完善学校信息发布协调机制,健全协商、会签等制度,确保不同部门之间发布信息的准确性、一致性和协调性。
三是进一步拓宽宣传渠道。进一步整合优化公开网站栏目,完善学校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充分运用新媒体优势,丰富信息公开载体形式,推送公开渠道的多元化,不断探索适合新形势信息公开工作的平台媒介,加强与公众的互动交流,大力提升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