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警官职业学院 2021年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9-20 17:06:23  浏览次数:

省教育厅:

收到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我校积极响应,迅速行动,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文件精神,结合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实际情况,编制了《武汉警官职业学院2021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情况,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复议、讼的情况,信息公开工作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清单事项公开情况表等六个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0月31日止。

一、概述

学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严格执行落实《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和《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要求,坚持把深化信息公开作为推进依法治校、促进作风转变、提高管理服务效能、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积极推进信息健全机制、创新载体、聚焦关键领域等工作,把公开理念有机融入各项工作中,规范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提高工作透明度,最大限度保障师生员工及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强化组织领导,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

学校成立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校党委书记、校长担任组长,成员由办公室、政治部、教务处、科研处、学生工作处、质量管理处、计财处、后勤部、总务处、招生工作处、警察管理系、司法侦查系、司法管理系、信息工程系、公共管理系、警体部、基础课部、思政课部、教导支队、网络信息化支队、工会、纪检监察等部门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校长办公室。

充分发挥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作用,落实信息公开主体责任,统筹推进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校办公室统筹协调政治部、教务处、计财处等相关部门,明确信息公开事项和公开时间表,扎实开展学校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加强信息公开监督检查,由纪检监察室负责监督检查实施情况。形成了由学校统一领导、办公室牵头协调、各部门各负其责、广大师生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保证了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开展。

(二)推动落实,持续做好学校运行全过程信息公开

学校严格执行上级文件精神,按照规定执行信息公开程序,着力提升信息公开工作的专业化、规范化水平。发挥学校法律相关专业团队的优势,在信息公开的过程中充分咨询、研判。以校党委会、教职工大会、师生座谈会为载体,加强师生在学校重要决议和重大事项制定和实施过程中的参与,围绕重要工作加强对中央教育领域重大部署的解读,确保决策过程公开、执行情况的公开、管理事项的公开、业务服务的公开、结果信息公开、财政资金信息公开。

(三)突出重点,提高信息公开工作质量

学校着力推动社会公众关注高的重点热点领域信息公开,提高信息公开的力度和广度。例如学校在招生、财务、人事等重点热点领域,实现信息公开网与校内办公平台相结合的公开体系,同时借助微博、微信等新媒体渠道,主动接受师生员工和社会的监督,做到相关工作“阳光透明”。学校加强对信息公开的管理工作,严格信息发布审批程序,依法依规进行信息公开内容的保密审查。

   (三)积极拓展信息公开平台渠道,强化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

一是通过电子传播形式,积极打造数字化校园,通过学校官网、公众号、校园广播、电子显示屏等渠道,把学校的重大新闻、改革举措、规章制度、重要工作和活动安排等公之于众,让师生员工及时知晓。充分利用AIC系统办公渠道,为广大师生提供公开、透明、高效的办事服务。学校设立的“举报信箱”“投诉电话”等,进一步畅通了信访和舆论监督渠道,拓宽了监督范围。

二是通过纸质传播形式,充分利用各类刊物、宣传册、招生简章、学生手册等,宣传党的政策,宣传先进事迹、介绍学校大事,定期公布学校事务,对部分不宜在网上公示的材料粘贴在学校教学办公楼走廊墙面上并通知师生可前往查看,或通过各党总支(支部)、各系部内部传阅形式进行公示。

三是通过会议交流形式。通过各类会议公布学校人事、制度、财务等信息,并根据实际情况定期或临时召开座谈会听取谏言,特别是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多次召开座谈会征集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并结合意见建议进行整改落实。

四是新闻媒体发布。通过荆楚网、湖北日报网等媒体发布学校重大工作情况信息。

二、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的数量

2021年,学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要求,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主动公开学校信息。2021年,学校主动公开信息1400余条。其中,通过校园网公布各类信息520余条,通过微信和其他网站公布各类信息70余条,通过文件主动公开信息280余条,通过周报、月报、简报主动公开信息600余条。

一年来,召开教职工大会4次,党委会33次,党委中心组(扩大)学习会16次,院务会17次,各层面座谈会32次。通过会议渠道面向全院及时主动发布学校发展规划、人才培养工作评估、绩效考核制度改革等涉及学校改革发展全局、关系广大教职工切身利益和师生群众普遍关心的重大事项信息50余项。

一年来,编辑印发党委文件30份、行政文件261份,各类简报400余篇,院周报18期、月报16期、工作安排19期。

(二)主动公开信息内容

1.基本信息方面,通过学校官方网站公布了学校基本情况信息,包括学校名称、办学地点、办学性质、办学宗旨、办学层次、办学规模,内部管理体制、机构设置、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等基本信息。

2.招生信息公开方面,通过学校官方网站招生就业平台、湖北教育信息网、教育部“24365”智慧就业平台等对招生章程、录取信息、招生咨询及考生申诉渠道等信息进行公布,在招生录取全过程中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大力实施“阳光招生”,维护了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

3.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公开方面,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公开教育收费项目的收费标准、依据、范围等,在学校官方网站定期主动公开财务、资产管理制度,收支预算总表、收入预算表、支出预算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收支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收费项目、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及投诉方式,加快实施“阳光财务”,依法依规做好财务信息公开工作,使学校财务工作更具科学性和可行性。

4.人事师资信息公开方面,通过学校官方网站、人才招聘网站发布《武汉警官职业学院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事代理制(编外)教师及管理人员公告》,校内公示中层干部人事任免信息10则。

5.教学质量信息公开方面,通过全国职业院校专业设置与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发布了学校专业设置、当年新增专业、停招专业名单情况,通过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平台发布了学校教育质量年度报告,通过学校官方网站学历教育平台发布《关于印发武汉警官职业学院2020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通知》,公布了全校开设课程总门数、实践教学学分占总学分比例、选修课学分占总学分比例,通过学校官方网站就业信息平台、教育部“24365”智慧就业平台对促进毕业生就业的政策措施和指导服务,毕业生的规模、结构、就业率、就业流向,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等信息进行公开。

6.学生管理服务信息公开方面,通过官网公布《2020-2021学年奖学金评比获奖学生名单公示》等学生利益、公众关注事项进行了公布,确保了师生的知情权。

7.其他方面,印发《武汉警官职业学院关于省委第三巡视组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方案》的通知(鄂武警职院党发〔2021〕19号)、发布中央第十督导组调研督导学校队伍教育整顿简报。

三、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针对干部任免、职称评审、重要工程招标等教职工关心的工作,学校严格执行信息公开程序,及时通过学校官方网站、情况通报会等形式发布相关信息,让广大教职员工了解有关政策和工作进展。针对人员招聘、招生等社会公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学校及时通过学校官方网站、校内办公平台和微信公众号等进行信息公开和互动沟通,并接受社会评估和监督。校内师生员工、社会公众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表示基本满意。

四、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

本年度学校未因信息公开受到举报或受到行政诉讼。

五、信息公开工作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学校党委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不断研究健全工作体系和运行机制,不断丰富信息公开方式方法,本年度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但在信息公开思想认识提升、信息公开交流培训体系完善、信息公开平台规范化建设等方面还有待进一步提升。今后,学校将结合实际情况,继续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不断提高职业教育透明度,重点从以下方面有针对性的深化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提升思想认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度融合学校各方面工作,从全局角度认识并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加倍重视、积极主动进行信息公开,助力学校“双高”校和“行业领先、社会赞誉、全省一流”现代警官职业院校建设。

二是完善交流培训体系。在学校不同层面、不同范国内组织相关业务培训会、工作研讨会,促进线上线下的工作互动。从信息源提升信息公开的合理性、准确性,加强信息公开单位部门与信息技术支撑服务部门间工作联动性,提升主动公开信息的更新效率。

三是规范化建设各级信息公开平台。对于主动公开信息的各类平台,建立台帐,记录信息的收集、整理、审核、发布流程,优化信息的内容和质量,同时保证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用户可获得性;对于依申请公开信息的专用邮箱,依法依规落实信息公开的受理、办理、答复,提高服务窗口意识,切实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

六、清单事项公开情况表

武汉警官职业学院2021年度信息公开事项情况表


序号

类  别

公开事项

链接




基本信息

(1)办学规模、校级领导班子简介及分工、学校机构设置、学科情况、专业情况、各类在校生情况、教师和专业技术人员数量等办学基本情况

https://www.whpa.cn/programas/jgxyintro.html
  https://zs.whpa.cn
  https://www.whpa.cn/programas/jbxx.html


(2)学校章程及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3)教职工代表大会相关制度、工作报告


(4)学术委员会相关制度、年度报告


(5)学校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及重点工作安排


(6)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2

招生考试信息

(7)招生章程及特殊类型招生办法,分批次、分科类招生计划

https://gaokao.chsi.com.cn/
  https://zs.whpa.cn
  http://www.e21.cn
  https://zs.whpa.cn


(8)保送、自主选拔录取、高水平运动员和艺术特长生招生等特殊类型招生入选考生资格及测试结果


(9)考生个人录取信息查询渠道和办法,分批次、分科类录取人数和录取最低分


(10)招生咨询及考生申诉渠道,新生复查期间有关举报、调查及处理结果


(11)研究生招生简章、招生专业目录、复试录取办法,各院(系、所)或学科、专业招收研究生人数


(12)参加研究生复试的考生成绩


(13)拟录取研究生名单


(14)研究生招生咨询及申诉渠道


3

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

(15)财务、资产管理制度

https://www.whpa.cn/
  http://jyj.hubei.gov.cn
  http://jyj.hubei.gov.cn
  https://www.whpa.cn/


(16)受捐赠财产的使用与管理情况


(17)校办企业资产、负债、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等信息


(18)仪器设备、图书、药品等物资设备采购和重大基建工程的招投标


(19)收支预算总表、收入预算表、支出预算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20)收支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21)收费项目、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及投诉方式


4

人事师资信息

(22)校级领导干部社会兼职情况

https://www.whpa.cn/documents/5816.html


(23)校级领导干部因公出国(境)情况


(24)岗位设置管理与聘用办法


(25)校内中层干部任免、人员招聘信息


(26)教职工争议解决办法


5

教学质量信息

(27)本科生占全日制在校生总数的比例、教师数量及结构

https://zyyxzy.moe.edu.cn/
  https://www.whpa.cn/documents/5696.html
  https://whpajiuye.91wllm.com/
  https://zs.whpa.cn
  微信号:ncssfwh
  https://whpajiuye.91wllm.com/
  https://whpajiuye.91wllm.com/news/view/aid/201489/preview/1/tag/tzgg?target=_blank
  edu.zwdn.com
  http://zt.gdit.edu.cn/log/login.aspx


(28)专业设置、当年新增专业、停招专业名单


(29)全校开设课程总门数、实践教学学分占总学分比例、选修课学分占总学分比例


(30)主讲本科课程的教授占教授总数的比例、教授授本科课程占课程总门次数的比例


(31)促进毕业生就业的政策措施和指导服务


(32)毕业生的规模、结构、就业率、就业流向


(33)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


(34)艺术教育发展年度报告


(35)本科教学质量报告


6

学生管理服务信息
 
 

(36)学籍管理办法

http://aic.whpa.cn/log/eight/newsDeatil.aspx?action=read&xin=6733825f-465a-452e-a397-2fbc2bd68aac


(37)学生奖学金、助学金、学费减免、助学贷款、勤工俭学的申请与管理规定


(38)学生奖励处罚办法


(39)学生申诉办法


7

学风建设信息
 
 

(40)学风建设机构



(41)学术规范制度


(42)学术不端行为查处机制


8

学位、学科信息
 
 

(43)授予博士、硕士、学士学位的基本要求



(44)拟授予硕士、博士学位同等学力人员资格审查和学力水平认定


(45)新增硕士、博士学位授权学科或专业学位授权点审核办法


(46)拟新增学位授权学科或专业学位授权点的申报及论证材料


9

对外交流与合作信息
 
 

(47)中外合作办学情况



(48)来华留学生管理相关规定


10

其他
 
 

(49)巡视组反馈意见,落实反馈意见整改情况

https://www.whpa.cn/documents/6057.html


(50)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预案、预警信息和处置情况,涉及学校的重大事件的调查和处理情况